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符合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如下几种: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等。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些种类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的种类有:前期物业服务,即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即在业主入住后的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
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合同期限不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区别在于签订的时间不同,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签订的。法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