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刑事立案标准是:
1、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
2、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3、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毁坏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般判几年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辽宁省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
辽宁省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盗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