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行与对方协商,也可以找居委会调解,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
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可以找居委会调解,还可以提起诉讼。
1.民事纠纷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达成和解,这时候不需要借助第三方。
2.和解不成可以找居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就可以。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双方约定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处理较快,一裁定终局,仲裁委员会会下仲裁裁决书。
3.最后还可以走诉讼的道路,找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这样比较耗时间。
二、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经过一审程序后,递交起诉书到被告处。
1、先通过一审程序,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未在有效时期内递交答辩状,也不影响审理;
3、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4、法庭在调查阶段,根据原被告出示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等,法院及时做勘验笔录,并宣读鉴定结论;
5、法庭辩论环节,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先后发表意见并进行答辩
6、最终法庭作出判决。如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流程基本与一审一致。
三、一般起诉民事纠纷要多久结束?
一般六个月之内结束。
1.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2.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诉讼流程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结束,向递交起诉状那天算起的,法院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都是会允许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