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接受同样管理。报名时间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大体相当,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
(3)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