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网络上签订的合同也就是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五)电子数据”因此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一样,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但是在举证的时候要求会比较高。比如采用邮件形式互相发送合同文本,需要证明对方所使用的邮箱确实为对方所有。现如今采取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订的合同,都是安全的。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且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这份电子合同则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