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隐瞒不报是犯罪的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疫情防控期间,明知自己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明原因症状,近两周内有疫区旅游、居住史或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
2、社区、疾控中心等工作人员调查询问时,或医生询问时,未如实说明上述症状或其居住史、接触史等,然后确诊为疫情感染患者;
3,在没有隔离治疗或者没有自行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的情况下,肆意进出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与别人密切接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