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湛江市政府授权成立的专业化机构,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竞价、询价等公开透明的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与发展,对于提高湛江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度、规范化程度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公共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权威性和监管性,其行政管理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