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一、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能要回来
彩礼不能要回的情况:
1、当事人已经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生活在一起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3、离婚时,女方不归还彩礼,男方也不会产生生活困难的。
二、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例如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一般是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手续办理必须到登记的地方吗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到登记的地方。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如果当初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去女方户籍地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