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过户另一方需携带死亡证明和户口本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先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然后带上述材料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缴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以及差价20%或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若一方留有遗嘱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配偶时,只需另一方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未曾留有遗嘱,则除了另一方以外的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需要放弃继承权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