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尤其是传染病方面。
2.某些特殊工作岗位对健康有较高要求。
3.某些员工由于公司需要等原因出差或出国到其他单位工作,对方要求出示健康证明。
法律依据:
《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是指对用人单位年满16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经依法开展本办法规定项目的医学诊查、出具南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的活动。
第十一条 遵循“谁体检谁发证,谁体检谁负责”的原则,从事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应当规范采集样品,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被检人员不能排除相关疾病的,不得出具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