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如下:_x000D_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_x000D_
(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_x000D_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_x000D_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_x000D_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