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强险未生效是可以退的。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或者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以及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可以解除合同,交强险未生效即解除合同的应当退全部的保险费。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_x000D_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_x000D_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_x000D_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_x000D_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