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确权机关是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农村宅基地确权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宅基地确权在哪里办
1、就农村土地的管理而言,其给予颁发证件要经手的部门一般会有多个,其实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去当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便可。
2、但是在办理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时,大家还需弄清楚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流程,首先需要先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和当地乡镇政府出具土地权属证明,经过宅基地权属证明,审批公告,审核,登记注册,发证等等流程,整个确权过程才算是完成。
二、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首先应当是农宅的权利人,使用权主体必须与有效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含房屋所有权证)主体一致,未办理变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一律按原权利人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人员可以享有本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关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二是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三、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2018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有:
1、农村集体土地确认登记发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认登记发证;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使用地,不得遗漏。
违反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