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引用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1174-89液化石油气
GB8334-87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50183-9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SY5984-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法律依据】: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