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弄电子版的方式如下:1、商事主体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提交已加盖电子签章的登记申请;2、商事登记机关通过登记系统接收、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3、准予登记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向商事主体发放已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向商事主体发出已加盖电子签章的《不予登记通知书》电子档;4、商事登记机关保存,商事主体登记电子档案供公众网上查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