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会,这不属于财政局的工作范围。查出经济犯罪是检察院还有经侦局的工作。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经济犯罪由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如果涉嫌职务犯罪的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如果是普通的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认为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应当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事先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报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