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后公安应当立即作出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如果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有: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检察院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提起了公诉,最终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宣告当事人无罪,而且检察院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判定当事人有罪或者无罪,最关键就是公安机关搜查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