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就是居民医保。重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一档报销百分之50,二挡报销百分之55。
一、重庆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类别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
起付线(元)
100
300
800
报销比例(%)
一档
80(未成年人85)
70(未成年人75)
50(未成年人55)
二档
85(未成年人90)
75(未成年人80)
55(未成年人60)
报销限额(元)
一档
80000
二档
120000
(二)门诊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60%
二级医疗机构
40%
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
300元
二档参保人
500元
起付线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
200元
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注: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普通门诊,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三)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_年。
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年。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二、甲类和乙类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