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道所种的植物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依旧去种植,而且种植的数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又或者所种的植物被公安机关处理铲除之后,依旧再次种植或者违法抗拒铲除的行为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种植毒品原植物要数量上达到较大的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并且公安机关会根据种植的数目进行处理。关于种植数量较大的规定,按照法律,数量较大的定义为种植了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罂粟就可以称为数量较大,除此种植罂粟之外,对于其他毒品原植物,则按照相关的一定比例来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来讲,250株大麻则等于500株鸦片,1500株大麻等于3000株鸦片,种植大麻数量较大的就按照250株以上1500株以下为标准。每个地方的具体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认是否适合本地的标准。
2.公安机关在铲除所种的毒品原植物之后,行为人依旧再次种植的情况,指的是当事人种植了毒品原植物,但是公安机关将其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进行强制铲除之后,当事人又再度进行种植的行为,这种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会构成犯罪了。但是如果再次种植的时候数量非常的小,也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如果构成了犯罪,只会根据当下的毒品原植物数量来处理,以往当事人所种植的数量并不会叠加处理。
3.抗拒铲除的情况,意思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当事人为了阻挠执法机关铲除毒品原植物而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挠也分轻度阻挠的和严重阻挠,如果是对执法人员进行轻度阻挠,在所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收获之前自动自己铲除了所有原植物的,这种情况就可以免除处罚当事人。为了阻挠执法机关铲除而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或者软磨硬泡的,按照法律法规应该对行为人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但是在收获之前自行铲除的也可以免去处罚。
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七十一条规定说到:如果公民有下列其中一种行为的,情节较轻的会处罚罚款,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下或者将其进行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较严重的,会对当事人拘留处罚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并处罚罚款,罚款数额是3000元以下:
(一)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但是植物的数量低于500株;(如果当事人将植物自行铲除的不给于处罚)
(二)持有少量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并且是存活的,或者对其进行非法携带、运输、买卖;
(三)持有少量罂粟壳,并且进行非法使用、运输、交易、保存。
根据上述的法律条文规定,种植50株罂粟是属于违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因此,按照法律,对当事人拘留处罚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并处罚罚款,罚款数额是3000元以下;情节较轻的会处罚罚款,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下或者将其进行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