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章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只是党内规则。
如果领导干部只是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按照规章处置即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领导干部如果实施了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就要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