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犯罪能否聘请律师
军队内部有自己的公职律师。是军队编制。
司法部和总政治部于1993年3月17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部队军以上单位的法律顾问处是军队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有:领导律师开展业务工作,依法为首长、机关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军队单位和军办企业的委托处理军队内部或者军地互涉的法律事务;为军内单位和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对部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
因此地方律师不能从事军队的法律服务活动。同理,军队的律师也不介入纯粹地方法律事务(军地互涉的法律事务除外)。
因为军队总会涉及到重要的军事秘密,律师作为代理人必须知道全部的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如果由律师代理军队案件,或许会造成我国重大军事机密的泄露。为了保证安全,军人犯罪由军队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