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每个中小学生都有唯一学籍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中国教育部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虽然教育部门有规定不允许这样,但这样挂学籍的比比皆是,很是平常。一般都是在差的学校挂一个高中学籍,前提是得交学费,学校替你按部就班地建学籍档案,到会考时也替你报名,综合素质评价,申请毕业证,高考时你也必须回学籍学校报名。然后到一所好的学校借读,当然借读费很高,借读费是默认了的。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六、享受资助信息;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