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城乡居保缴费在原先基础上增设4000 元、5000 元、6000 元三个档次。同时加大了对选择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力度,具体补贴标准为:缴费200 元补贴40 元,缴费300 元补贴50 元,缴费400 元补贴60 元,缴费500 元补贴70 元,缴费600 元补贴80 元,缴费700 元补贴90 元,缴费800 元补贴100 元,缴费900 元补贴110 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 元,缴费1500 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 元补贴200 元,缴费3000 元补贴220 元,缴费4000 元补贴240元,缴费5000 元补贴260 元,缴费6000 元补贴280 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