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除了当事人双方外,其父母、亲朋好友可能对于案件的进展也十分关心,想要第一时间知道法庭的审理情况。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开庭时可以旁听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意味着开庭时除双方当事人外其他人员不得旁听。换句话说,若当事人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也没有依职权确定不公开审理,那么案件则会公开审理,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也就可以旁听。
一、审理民事案件应公开进行吗?
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是公开进行,但是如果是离婚案件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就不公开审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同时,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律师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是代理原告,则材料排序如下:
1、起诉状;
2、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3、代理词。
如代理被告,则:
1、诉讼手续,有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告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答辩状;
3、与答辩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4、代理词。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