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我国刑法体系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前者指独立适用的刑罚种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等。不同的犯罪行为对应不同的主刑类型,同时也会受到对罪行轻重的认定、犯罪情节的影响等因素的影响。后者则指在主刑基础上增加的刑罚,在执行主刑过程中予以实施,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这些附加刑种类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犯罪行为的震慑,减少犯罪后果,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等方面考虑而设计的。其中,罚金,是指根据犯罪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则是指限制罪犯的某些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而没收财产,则是指将罪犯因犯罪活动而获得的财产或者宽泛的犯罪所用物品予以没收,由国家充公。总之,我国刑法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其设计旨在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安全和财产安全等多方面的目标。在实践中,要合理运用不同种类的刑罚,根据不同犯罪情况来进行量刑和刑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罚金;对罪犯可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