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国家现在已经逐渐的放开了农村宅基地建设红利,允许村集体、村组织集中性利用农村土地搞开发建设。. 另外,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最新概念也被提上了日程,关于宅基地的活用投入市场也将打开一个全新的局面和田地。. 说的简单一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指的是,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宅基地产权证的户主,承包权可以进行转让。. 只要经过宅基地产权户主的同意和允许,房屋承包人既可以享受合同期内对该片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对这块宅基地重新利用建设。. 那么,又有谁会到农村来租房子呢?. 为了减少对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的争议,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试从法律应用层面及理论上、司法实践等方面提出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法律适用问题的个人见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