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Principal),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二)担保人(Guarantor),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出之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三)受益人(Beneficiary),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二、保函有哪些种类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一)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二)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三)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四)维修保函: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五)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六)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是指对在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农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
(七)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