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新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什么情况下民事转刑事
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但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下,民事案件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第一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案件有可能涉及犯罪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第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最高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使得执行无法执行,就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处拘役、罚金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构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构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构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构后,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
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国家强制力,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予执行的行为人,人民法院依照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财产、拍卖、变卖动产额不动产、冻结银行账户等。因此行为人应当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免不必要的结果发生。若是财产义务,及时与债权人协商,不能及时履行的,可以协商通过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