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迅速关闭阀门。2、立即开门开窗。3、用湿毛巾。4、杜绝一切火种,不开关电器:电灯、排风扇、抽油烟机、打电话,按门铃等。5、钢瓶着火时,用灭火器、小苏打粉、湿抹布将火扑灭,再迅速关闭阀门。6、大量燃气泄漏时,尽快脱离并告知邻居疏散,同时到室外打电话向燃气管理部门和消防队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