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管理范围包括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具体如下:
1、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工作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农情的收集上报工作,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规划并实施“菜篮子工程”;
3、科技教育科:拟订农业技术、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4、种植业管理科: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6、畜牧兽医办公室: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
7、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准备和申报工作,按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