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一般按房价2%缴纳)以及登记费(100元)等。其中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目前市价为120万元的房屋,契税为3.6万元。如果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
2、房屋“买卖”: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契税,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或者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缴纳。
3、房屋“继承”: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营业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章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法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