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包括哪些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分为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2、科技事业单位,分为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3、文化事业单位,分为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社事业单位。4、卫生事业单位,分为医疗事业单位,卫生检疫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分为托养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福利有哪些
事业单位福利: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2、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4、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5、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一般县级事业单位工资
县级市事业单位的工资,一般按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给予发放。各省和省发展不均衡,因此,国家没有设立统一标准。当事人可以在咨询当地的具体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的工资数额。
事业单位加班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加班费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事业单位收入有哪些内容
(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