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认定犯罪情节轻,主要看聚众斗殴有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聚众斗殴的次数、聚众斗殴的人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犯罪较轻
依据我国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认定犯罪情节轻,主要看聚众斗殴有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聚众斗殴的次数、聚众斗殴的人数等。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斗殴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1、首要分子的人数在两人以上的情况下,虽然在聚众斗殴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会有大小之分,但由于都属于主要作用,因而都应当认定为主犯。2、其他积极参加者构成犯罪时,其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可能是主要作用,也可能是次要或辅助的作用,应当根据其实际所起作用的大小,而认定其是主犯还是从犯。不应当不加区别地一律认定为主犯,或一律认定为从犯。3、对参与聚众行为而未参与斗殴行为的首要分子或其他积极参加者,在排除其构成中止或预备形态的情况下,应与参与斗殴行为的其他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一起,共同对斗殴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中止犯罪
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
认定聚众斗殴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方面(一)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二)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三)主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四)聚众斗殴罪的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
1、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故意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2、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