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想公证是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只要签名是借款人或者欠款人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是可以,你可以到期 直接起诉 ,也不用请律师。另外要公证也是可以, 公证书 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过要根据前一份公证而言,直接凭 公证书 去法院执行部门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你好!我借钱给别人40万。他给了我两张借据,每张借据20万元。他还款时,用银行卡转账20万元,然后拿回一张借据。当我向他要钱时,他说
法律分析: 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且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我起诉了别人给我打的借条,然后他自己也没去。现在他去了执行局。借款人说我是骗子
遭遇别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你好,请问我和朋友做生意。我朋友找别人借钱,然后那个人现在找我还钱,告诉我诈骗。请问这是否成立
法律分析: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他人陷入错误意识处分财产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人是用虚假理由来借钱,取得财产的,但是行为人也承诺了其债权债务关系,承认对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一直拖着不还,并不成立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在网上买了一辆车。他说让我付1700到2000,然后我给他发了1700。他说如果他当时不想要车,他可以退1000元。现在我不能买车了。如果我让他退款,他永远不会退款,也不会回复信息呢?
法律分析:申请退款,这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让警方给对方的客服,或者是负责人拨打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我在网上买了一辆车。他说让我付1700到2000,然后我给他发了1700。他说如果他当时不想要车,他可以退1000元。现在我不能买车了。如果我让他退款,他永远不会退款,也不会回复信息呢?
法律分析:申请退款,这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让警方给对方的客服,或者是负责人拨打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