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人所得税是指纳税人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属于其个人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在上述所得中,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应当按照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的办法计算和征税。也就是说,每次收到这些所得的款项时,应当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每次收到这些所得的款项时,需要先扣除相应的专项扣除和基本减除费用,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进行计算。其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为20%;稿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适用税率为10%。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所得在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申报纳税、扣缴代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在中国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应当按照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的办法计算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