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赔偿的,因为只是在为了调查案件才对嫌疑人留置的。
监察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一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
一、留置措施是否属于司法强制措施
留置措施不属于司法强制措施,而是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可以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司法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仅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被留置的人一般都戴手铐吗
监委留置人员属于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人员,如果职务违法犯罪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还有重要问题需要调查,案情重大复杂,并有串供、伪造、隐匿证据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经过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虽然纪委留置不属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但是同样属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措施,为了防止留置人员逃跑等可以采取手铐等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