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请条件
只要符合广州市现行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若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
2、若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3、若是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
二、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材料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本地房产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与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异地房产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与购房发票);
(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房产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如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房产证);
2、购房发票(如二手楼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
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3、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非按揭购房的无需提供该合同)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1、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8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以上所述资料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2.、所购房产未提取过(或2010年前提取过之后没有再提取的),视为首次提取,提供所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2018年9月26日前提取过,之后没再提取的(即资料未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
3、以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4、2018年9月26日后已提取过的(即资料已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广州市内房产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网点办理(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办理);广州市外房产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到前台办理,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5.、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6、2018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8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首次提取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之后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每次提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8、职工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
9.、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