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一般需要支付违约金,租赁造成房屋损失的,还要赔偿相关损失。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一定时间的租金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因严重损坏房屋或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或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租房合同没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
2、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
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三、租房没到期违约金应怎么计算
租房没到期违约金应这样计算:
1、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一旦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同数额的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要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可以认为协议太高,可以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按照租户违约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