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在劳动仲裁中是否构成证据?

律师回答
摘要:劳动仲裁的聊天记录证据必须满足身份真实、对方身份确认和完整性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按规则组成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仲裁庭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仲裁调解书,无协议或反悔则进行仲裁。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再到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是不同的纠纷解决途径,各自在不同机构进行处理。
劳动仲裁只有聊天记录的证据是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需要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所以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提交聊天记录证据时候要注意:
1、一定要能证明聊天记录中自己的真实身份;
2、要能展示对方真实的身份信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
3、必须要展现完整的聊天记录,不能刻意删减。
劳动争议仲裁怎样进行裁决?
首先,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其次,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最后,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仲裁和诉讼的关系:
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不同的途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会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去劳动仲裁,可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和诉讼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处理纠纷的机构,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而诉讼则是在人民法院审理。
延伸阅读
结语:劳动仲裁中,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类证据可以使用,但需要确保真实身份和对方身份信息的展示,并提供完整记录,不得删减。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程序包括仲裁庭组成、证据提供与调查、先行调解等。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途径,通常需先进行劳动仲裁,然后再诉诸法院,但也有例外情形。仲裁和诉讼是由不同机构处理纠纷,仲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而诉讼则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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