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土地房屋征收程序:_x000D_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_x000D_
2、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_x000D_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_x000D_
4、对征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_x000D_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