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执行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建议: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自己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