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一般是无效的。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主合同无效,那么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肯定无效。但无效并非不处理,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互相返还,有过错一方承担无过错一方的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主合同如果被认定是无效合同之后,则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将归于无效。因为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被认定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当然归于无效。
民法典规定买卖抵押物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抵押物合同有效。对于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清偿后办理买卖交易手续。
民法典规定买卖抵押物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答: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心规定;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