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区医院是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早期诊治以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任务。社区医院具有接近居民、便捷就医、费用相对低廉等优点,因此仍然是广大居民就医的首选。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社区医院无法满足病情的需要,此时需要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比如说疑难病、罕见病、重症疾病等,或者是需要高技术、高水平医疗资源的情况下,就需要前往三甲医院就诊。但这并不代表着社区医院已经没有用处了。此外,社区医院在预约挂号、诊疗服务、基本医保报销等方面仍然有重要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可以作为居民的首诊医疗机构,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并可与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引导合理就医。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而不是一味地否定社区医院的存在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或者其他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投入,为其提供必要资金和设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