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情况;2、存款情况;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4、家具电器情况;5、贵重物品情况;6、车辆拥有情况;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