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以外出吗
监视居住不允许离开指定住所,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允许。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告人应当遵守一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监视居住在很大程度会对其自由进行限制,所以是不可以离开指定助手的,如果确实需要进行外出的话,必须向监视机关进行申请才可以否则私自外出可能会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