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护照免签171个国家,其中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安排及最长可逗留期的资料,一般由接受国或地区以书面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