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有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有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 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的规定,比如是应归属公安机关管辖还是法院管辖或者其他部门管辖;地域管辖是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即应由哪个具体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级别管辖则是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即由派出所、县公安还是市公安局或者省公安厅管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和第7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主管机关应当是各级公安机关,因此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划定,法律也没有对管辖作出明确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三)对管辖有争议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重大复杂案件的,上级公安机关可直接办理或指定管辖。
(四)铁路,港行,民航,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其辖区内的治安案件。
三、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一般由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在生活中我们应该遵纪守法,不要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