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