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分红时各个股东应该按照其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来决定分红的比例,这一点,我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除此之外,一家正规公司的分红,并不是以所取得的净利润的多少来分的,而是根据自己公司发展的需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公司发展的资金,剩余的部分才拿来作为分红的。以你的公司为例,你们公司今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但是实际上收回了80万,从财务的角度上讲,那20万元的未收回利润就不应该算在今年的净利润之中,而应该算在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同时,公司又花费了20万元购买设备,这个应该计算在成本当中,所以实际上你们公司今年的净利润并不是100万,而是60万元(如果你们采用设备逐年折旧的会计办法,就不是这个数字了),在当前,买了设备,还剩下60万元,这剩下的60万元才是可以拿来分红的资金,但是并不是就一定要拿出60万来分红,关键看你们的分红方式,但是无论如何,你们都应该先决定要分多少钱,然后再根据你们所占的股份比例决定各自应该分得的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实施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变现或操作股价的工具。在公司运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却以各种理由不正当的拒绝向股东派发盈余,从而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