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一、被网上通缉多久会抓人
1、只要发现有身份信息登陆或绑定嫌疑人的银行卡信息登陆,将会被随时捉拿归案。
2、网上通缉,又叫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利用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符合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这三个条件就能网上通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网络在逃人员怎么处理
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进行宽大处理。一旦网上通缉,上网地公安机关会把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放在网上,不论犯罪嫌疑人在何处,全国任一地公安发现都要进行抓捕。
一、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如下: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二、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